只要及时钻进胡同,就能钻入复杂的居民区,一分散逃走,凭他们熟悉的地利,很容易就能甩开追杀。
至少是绝大多数能。
问题在于这伙人高估了自己负重逃跑的能力。
若是不那么贪婪,不把三千贯全部抢光,每个人只带一两锭银,按后世重量算只多了五斤十斤的负担,不太耽误逃走。
可他们舍不得丢弃一点银。
又算计好了,自以为有马车挡着不会被前面的人及时觉察,完全有充足时间钻走,都狂喜和信心满怀,结果却坏菜了,一个个怀揣着几十斤重的累赘,手托银臂不能摆动助跑,重心又严重失衡,想正常走路都有点困难,何况是高速奔跑。
再说了,他们跑快了怕是能一颠银把衣服颠破了。
好不容易到手的银又掉了,那还不得心疼S?
正是无意上演了舍命不舍财的写照。
五个侍卫“察觉”事变的时间恰到好处,策优良战马很快提起速度狂奔杀来。
十只铁蹄密集叩击大地的轰鸣惊心动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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