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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初体验 (4 / 9)

作者:放羊小星星 最后更新:2022/5/17 1:21:36
        李杰怀疑他一开始不懂法,不敢贸然吹牛,等到过了一段时间,懂了一点之后才编出了这件事(每天都要学法律条文)。

        根据刑法规定,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、性质最严重的犯罪,所以在刑罚的派发上也是比较严厉的,基本是三年起步十年以下,同时规定了八种加重情节,有其中一种的话最少都是十年以上,最高无期或者死刑。

        持枪抢劫就是八种加重情节之一,一般来说,如果没有研究过法律条文的话,很多人可能分不清玩具枪和真枪是否适用加重情节。

        实际上玩具枪并不在其列,因为‘枪’的概念是按照管理法来定义的,其中第46条规定,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,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,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李杰猜测陈天的经历很有可能是编造的,否则以他爱吹牛的习惯,倘若这件事情是真的,恐怕一进来他就迫不及待的说了出来,何必要憋上一段时间呢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天的谈话会好像有点特殊,一开始作为‘号头’的陈天就让手下的两个小弟一人一边把谭明给死死地压倒在地面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他人面面相觑,不知道陈天这又是唱的哪一出,要知道谭明戴个黑框眼镜,斯斯文文的,平时沉默寡言基本上不惹事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天虽然因为熄灯了看不清众人脸上的表情,不过他也猜到了大家肯定有疑问,因此他轻轻咳了两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四眼,老子给你个机会!从实招来!”

        陈天的嗓子因为一场大病被烧坏了,说起话来就跟一条毒蛇一般,再加上他一副凶神恶煞的长相,两相配合很有威慑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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