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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八十二节采访 (6 / 12)

作者:吹牛者 最后更新:2024/2/7 11:59:14
        马甲轻轻咳嗽了一声:“女仆是元老的私人财产这点的确没错。不过在法学上,私人财产也是分为房产器具类死物和家禽牲畜类活物的。二者在法律上不能等同。其次,‘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’这种理念只存在在早期的奴隶制度中。在随后的历史时期,也包括我们现在所处的历史时期。不管东方还是西方,都承认奴隶是‘人’,只不过是民事权力不同的‘人’。以我们元老院作为本时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,势必要废除奴隶制,所以在此案的审理中不宜引入这方面的法学理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么说无论是杨继红还是林小雅,都是等同于归化民的地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这样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既然如此,三亚的奴隶劳动怎么说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与本案无关。我可以不回答你。不过简单说来,三亚存在的现象只是暂时的,并非一种制度化的常态。这是我们在草创期间采用的临时性应急性的手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否是一种虚伪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个人的看法是,元老院在使用奴隶劳动上不存在虚伪的。毋须讳言:奴隶是元老院的工业化进程中的‘燃料’或者‘消耗品’。元老院即没有宣称要拯救他们的灵魂,也没有说他们是没有进化不完全的人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还有一种言论认为,女仆作为元老最亲密的生活伴侣,应该享有某些法律上的特权。毕竟元老院的理念是‘元老更平等’。法学口对此有什么看法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显然是不合适的。‘人人平等,元老更平等’,这才是我们的理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不是在否定你们制定的法律,而是在提出一个现实问题。这个所谓的‘更平等’实际就是承认了人是不平等的。人如果是不平等的,那么他们的处罚也将有阶梯的。所谓元老犯罪可以得到豁免是明确写入共同纲领的。那么女仆作为元老身边最信任亲密的人,实际上是完全依附于元老的奴隶。他们的处罚难道不应该有阶梯么?引申开说,人人平等,但元老更平等这句话只限于一代元老还是之后的历代元老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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