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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节元老婚姻与继承法(三) (6 / 9)

作者:吹牛者 最后更新:2024/2/7 11:59:14
        “任何一个单身的男元老,只要娶了女元老马上就是双票家族了,这个势力不得了啊――咱们是不是也得出个禁止男女元老通婚的条例?不然对其他娶归化民的元老不公平嘛!我多次说过,我们元老院有种管天管地管生殖器的倾向,人家好好的元老,不给他传给自己的孙子孙女,非要他收养个不相干的陌生人当继承人,这事放谁身上能服气?小孩子都可以有自己继承人,老头老太就不准有继承人,这是哪一国的歪理邪说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问题过去也讨论过,当时的讨论结果是老年元老本来就有子女,再给他们一个席位不合适。”马甲解释道,“我们在制定继承法的时候,元老院内持这样看法的元老也是多数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马甲同志,你说得情况我是知道的。不过,作为一部涉及元老切身利益的法案,我们不是应该将更多的选择提供给元老们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所以这是草案。”马甲说,“元老们可以自由的提出各种的看法和修改意见。最终还是要投票来决定的。我可以先声明一点:我和法学会的同仁们是不赞成任何歧视性政策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问题是如果给予老年元老自由继承权,对其他单身元老是否不公平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,我觉得我们还是把‘家庭’看得太重,忘记了他们首先是元老。”马千瞩说,“咱们应该少提‘家庭’,多谈‘个人’,毕竟他们作为元老是一个个体。每一位元老都是为我们的大业出力奋斗,仅仅因为他们是某个家庭中的一员就怀疑限制他们,这是很不可取的。反而会加强元老们间的‘家族’观念,这是可不可取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展无涯也说:“我们的老同志还是很讲传统道德的。在元老院里起到了不错的表率作用。这个规定一出来,女元老就不说了,没这个能力了。男性的生殖能力可是可以保持到很老的。本来人倒是安之如素,颐养天年了。你这么一搞,就算他本人没这个意向,小辈大概也会竭力撺掇他弄个生活秘书什么的……这不是破坏人家庭嘛!”

        司凯德也来附和:“真要动脑筋,有得是办法来回避这个规定。再说收养子女也不好,等于也是一种联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老同志们,明老夫妇的作用咱们就不多说了,”马千瞩说,“就是普通的大妈元老,也为我们的大业做了很多事情的,虽说都是不起眼的事情,当初百废待兴,她们给大伙做饭洗衣搞卫生,现在我们不少同志信不过土著,怀疑归化民,孩子都是她们帮着带,就冲着这个也不应该限制她们的权力……人老了,就是图个子孙长远。我提议就继承法草案进行修改,以安人心,也彰显元老人人平等的原则……”xs63甲知道他刚有了老四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王工,你怎么打算啊?”马甲小声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?就让长子继承吧。省心省力。”王洛宾说,“弄一群阿哥格格的争来夺去的,太烦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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